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2018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相关信息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2、研究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开发沼气资源,建设沼气工程,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4、负责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及其他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和监督管理。
5、负责推广省柴节煤技术和相关器具,指导农村节能工作开展。
6、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完成国家、省农村能源建设试点县工作任务。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新能源办公室和沼气建设办公室。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2018年末在编在岗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无下属机构或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1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7.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2万元。比2017增加433.44万元,增长89.90%。总支出915.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数为886.76万元,结转下年数为28.83万元。比2017增加465.67万元,增长103.50%。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下半年度完成新增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5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15.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88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2万元,占9.14%;项目支出805.73万元,占90.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15.59万元,比2017增加433.44万元,增长89.90%。总支出886.76万元,比2017增加436.83万元,增长97.09%。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下半年完成新增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915.59万元,比2017增加433.44万元,增长89.90%。总支出886.76万元,比2017增加436.83万元,增长97.09%。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下半年完成新增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8.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3%;节能环保支出643.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5%;农林水支出224.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去年初预算数为915.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93万元,支出决算为6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行政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物(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监管力度强,资金使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能源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57.74万元,支出决算为5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支(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6.76万元的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外市县能源服务中心因公访问次数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3.5%,减少主要原因是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数较预期有所增加,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9万元,占75.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6万元,占24.9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1个、来宾1258人次,主要是其他县能源办与上级机关业务来往以及业务培训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主要是公务出行租车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五”期间,立足单位职能职责,通过整合各级各类资金,推进桃源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实现长足发展,使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最大化。一是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以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为目标,提升农村沼气建设在种植业与养殖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截止2018年,全县新建以沼气工程为载体的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个以上,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生态循环农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充分利用中央投资、省市专项和县级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全县规模养殖业主、中小型养殖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力争“十三五”末,全县新建大型沼气工程7处以上、中小型沼气工程300处以上、户用沼气池4000口以上,使全县大型沼气工程总量达到15处、中小型沼气工程达到500处、户用沼气池达到6.1万口,切实解决养殖企业与养殖户的畜禽粪污处理问题,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三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加强沼气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热水器4400台、太阳能路灯3400盏,截止“十三五”未,全县利用沼气用于生活用能的农户达到6万户、太阳能热水器达到2.05万台,太阳能路灯总安装量突破5000盏,全县农村清洁能源用户比例占农村总户数比例达到48%以上,从而实现农村节能减排,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16.66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7万元(面积219.84㎡)、土地0.7万元(面积693㎡)、各类办公设备8.9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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