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决算收支无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名称解释
一、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宣传教育,县安监局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安全事故及信息发布、安全培训、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1)、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职防股等股室人员10名,(2)县局下设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18名,年末实有编制人28名。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桃源县安监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年收入1761.30万元,年初结转1680.80万元,全年支出1893.93万元,结转下年35.45万元。2018年对比2017年支出减少1082.71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上级的要求,全县烟花鞭炮退出企业的补偿款大部分已付。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收入1761.30元,财政拨款收入1761.30元。
3、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全年支出18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4万元,项目支出1536.99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收入1761.30万元,年初结转1680.80万元,全年支出1893.93万元,结转下年35.45万元。2018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年对比2017年支出减少1082.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上级的要求,全县烟花鞭炮退出企业的补偿款大部分已付。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4元,项目支出1536.99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8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13元。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5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2、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上年对比如下: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公务用车37.3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强化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支出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没有一项安全事故,各个责任单位的安保隐患积极排查。2018年烟花鞭炮退出企业工作任务重,涉及的企业多,我局安排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排查此项工作,截止年底,全县的烟花鞭炮企业基本都已转行生产。
今年我局党组在人员调整,车辆油料费用上涨及物价上涨和上级检查增多的情况下,特别是从去年开始要求全县的烟花生产退出企业,这项补贴已达3000多万元,2019年还有少部分的烟花厂补贴到位。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克服困难,逐一核实情况,今年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2万元,比2017年增加1.52万元,增长2.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决算收支无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929.39万元,本年部门决算总支出为1929.39万元,本年无结余。
六、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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