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7-12 11:25 【字体: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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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理、维护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属县一级预算事业单位,财务属独立核算。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养护股、监察股、技术股,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县编委办核定事业编制共 22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1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桃源县绿化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上年结余0万元,年末决算总收入257.64万元,比2017减少2.3万元,增长2.5%,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收入的减少;总支出253.29万元,比2017减少3.74万元,减少2.7%,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总收入257.6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万元,占总收入的5.7%;事业单位医疗2.32万元,占总收入的0.9%行政运行83.76万元,占总收入的32.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4万元,占总收入的24.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万元,占总收入的32.6%;住房公积金8.76万元,占总收入的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总支出253.2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万元,占总支出的5.8%;事业单位医疗2.32万元,占总支出的0.9%行政运行83.76万元,占总支出的33.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2.52万元,占总支出的24.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1.13万元,占总支出的32%;住房公积金8.76万元,占总支出的3.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7.64万元,比2017年增加3.25万元,增长1.8%,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53.29万元,比2017年减少5.7万元,减少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3.2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00%,比2017年减少5.7万元,减少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万元,占总支出的5.8%;事业单位医疗2.32万元,占总支出的0.9%行政运行83.76万元,占总支出的33.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2.52万元,占总支出的24.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1.13万元,占总支出的32%;住房公积金8.76万元,占总支出的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9万元,占比88.8%,公用经费12.74万元,占比11.2%。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91.87万元(基本工资30.83万元,津贴补贴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伙食补助费4.74万元,绩效工资38.9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2万元(救济费0.26万元,住房公积金8.76万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74万元(办公费4.77万元,水费3.08万元,电费0.74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0.59万元,维修费0.8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决算1.76万元,为年初预算1.8万元的98%,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1.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反四风”的精神和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成果,与上年相比减少5.74万元,减少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反四风”的精神和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成果。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较年初预算少0.03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车辆使用人员的技能及素质要求,规范车辆运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成果,与上年相比减少4.43万元,减少0.1%,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车辆使用人员的技能及素质要求,规范车辆运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占7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2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320人,主要是学习考察、迎检作业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主要是4辆洒水、运输作业车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及年检费支出,截至2018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个(原城投安排城区绿化养护经费84万元和沅水西岸风光带专项经费64万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53.29万元,为实现我单位绩效管理更上一层楼,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18年我单位财政绩效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构建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保障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单位由专人负责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原则、范围、程序、指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具体规定要求,为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的开展是实现财政项目评估与财政支出政策评估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我单位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围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三)编制绩效目标

把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绩效的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把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我单位今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将我单位原城投安排城区绿化养护经费”和“沅水西岸风光带专项经费”两项专项资金以及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分别科学合理编制《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把绩效指标逐一予以细化和量化。

(四)提升绩效运行监控

绩效运行监控是财政部门、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情况的管理活动。一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按月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完成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以每年10月底为节点,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监控结果报财政部门。二是对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把绩效评价作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安排预算的关键环节。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准时完成当年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本部门单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确定评价等级,把评定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万元,其中办公费4.77万元,水费3.08万元,电费0.74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0.59万元,维修费0.8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2017减少4.7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其他用车,主要是作业车辆(洒水车、种植运输作业工具车等)4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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