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分析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2018年度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分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能
桃源县医疗保险处成立于2000年3月,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县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负责全县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副科级单位,只包括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一个单位,本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外下设了征缴股、财务股、结算股、审核稽查股、办公室、生育保险股、特殊人员医疗管理股等七个股室,负责基金征缴、结算、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定运转。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县编委核定人员编制26人,2018年末实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27人,非参管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只包括本中心,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2018年决算仅含本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分析
2018年度总收入2366.53万元,总支出2325.1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50.78万元,减少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缺口资金2000万元决算列财政国库待列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65.67 | 20%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0 | 0.1%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6.00 | 0.1%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4.88 | 0.8% |
事业单位医疗 | 5.32 | 0.1%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1000.00 | 43%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16.34 | 35% |
住房公积金 | 20.12 | 0..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2.00 | 0. 1% |
其他文化支出 | 10.00 | 0.2% |
合计 | 2366.53
| 100%
|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26.25 | 18%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0 | 0.1% |
事业单位医疗 | 5.32 | 0.1%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1000.00 | 43%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16.34 | 35% |
住房公积金 | 20.12 | 1%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34.88 | 2%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6.00 | 0.2% |
其他文化支出 | 10.00 | 0.6% |
合计 | 2325.11 | 100% |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情况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84.69 | 426.25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00.00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20 | 6.20 |
事业单位医疗 | 5.34 | 5.32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1000.00 | 1000.00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27.35 | 816.34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6.00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34.88 | 34.88 |
其他文化支出 | 10.00 | |
住房公积金 | 20.10 | 20.12 |
合计 | 3077.56 | 2325.11 |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 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
科目名称 | 2017年(万元) | 2018年(万元)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1.00 |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1100.00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307.36 | 465.67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0 | 6.20 |
事业单位医疗 | 5.84 | 5.32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328.00 | 1000.00 |
其他文化支出 | 10.00 |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6.00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4.88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2.00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28.50 | 816.34 |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 3.00 | |
其他支出 | 5.00 | |
住房公积金 | 22.41 | 20.12 |
合 计 | 3117.31 | 2366.5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收入合计2366.53万元,比上年数3117.31万元减少了750.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7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预算安排1000万,用于保障基金的平稳运行,而2018年财政没有安排基本医疗基金缺口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了减少了750.78万元,减少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00万元列财政国库待列资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32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486.57万元,占比21%,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1838.54万元,占比79%。
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数3077.56万元,支出决算数232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如下: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1000万元,年底决算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00万元列财政国库待列资金。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基本支出合计486.57万元,明细如下:
功能科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列支的426.25万元用于单位基本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3.94万元。
功能科目“事业单位医疗”列支的5.32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医保费;
功能科目“住房公积金”列支的20.12万元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功能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支的34.88万元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
项目支出合计1838.54万元,明细如下:
功能科目“其他文化支出”列支10万元用于支付特批人员医药费
功能科目“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支6.2万元用于支付武警官兵就地医疗费
功能科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列支1000万元用于支付离休干部及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药费
功能科目“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列支816.34万元用于支付国有改制破产企业个人账户补助金金
功能科目“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列支6万元用于支付特批人员医药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共13.94万元,含公务接待费13.9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6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共3184人次,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支出减少了2.07万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年初“三公”经费公务接街费支出减少6.06万元,减少的主要是本就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超标接待,同城不接待的原则。
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7万元,年初预算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调入工作人员和点村扶贫工作经费增加。
八、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52.62万元(系办公设备),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十一、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含项目支出)实行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6.56万元,项目绩效包括:1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缺口资金726.35万元,2特殊人员(一到六级伤残军人和全额单位、破停产企业离休干部)医保统筹资金1000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主管部门满意度达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v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报表(1).xls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2018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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