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9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来源: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3-28 15:05 【字体: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5、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8、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全处共核定编制108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01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7人,工勤人员8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即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归口管理污水处理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19年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89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95.48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经费拨款4795.48万元,占97.96%,其他收入100万元,占2.04%。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634.1万元,增长33.38%,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71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7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出租到期。

(二)支出预算。。2019年我单位支出预算48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8万元,占19.93%;项目支出3920万元,占80.07%。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费3920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634.1万元,增长37.58%,主要是污水处理费增加171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7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5.48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875.48万元;项目支出3920万元。

1、基本支出: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离休费及退休费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76.73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党建经费和老干经费)。

2、项目支出: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0万元,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费3920万元。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费3920万元,其中县一污污水处理费预算为860万元;县二污污水处理费预算为890万元;陬污污水处理费预算为600万元;污泥无害化处置费预算为180万元;12个建制镇污水厂污水处理费预算为139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5.4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6.9万元,下降7.3%。其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7.76万元,全部为货物支出。其中办公用品2.41万元,电脑耗材2.5万元,电脑及打印机2.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106.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5万元,固定资产16.34万元,净资产106.84万元。固定资产16.34万元,包括通用设备3.47万元;专用设备及家具类12.87万元;单位无车辆。

4.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党建经费9.1万元;老干经费10.8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8.6万元。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48万元;项目支出392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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