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来源: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7-15 15:10 【字体:

2018年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一、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5、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8、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全处共核定编制108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01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7人,工勤人员8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1个,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二、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Excel表)

三、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总收入3530.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39.71万元,上年结转90.50万元,比上年增加35.54%。总支出3412.84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对水体治理专项资金、财政保障交通补贴、基本工资调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 收入合计数为3530.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39.71万元,且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3412.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530.22万元,比上年增加35.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0.2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412.85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412.85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2.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12.85万元的3.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49%;节能环保支出2476.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2.57%;城乡社区支出736.25万元,占总支出的21.57%; 资源勘探信息7.40万元,占总支出的0.22%;住房保障支出6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8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34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918.72万元,项目决算数2494.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8.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42.85万元的29.23%。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6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8%;日常公用经费5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的53.4%,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的5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4.8万元,减少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标准。

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零,年末公务用车购置数为零,年末公务用车保有数为零。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1300人次,主要是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为零,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对县本级专项资金水体治理专项2494.23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在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99万元,降低62%。主要原因是:财力有限,无法安排。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支出公务接待费5.34万元;维修费9.23万元;工会经费7.78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3.66万元;办公费8.77万元;培训费0.72万元,用于业务知识培训,人数3人,培训内容为燃气安全生产知识。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部门资产总计106.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5万元,固定资产16.34万元,无公用车辆,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资产。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修理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

全处共核定编制108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01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7人,工勤人员84人。

(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5、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8、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财务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7.12),公用经费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万元)。

2.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94.13万元。

(二) 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3439.71万元,支出3412.85万元。

2. 收入决算。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3530.22万元,其中,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9.71万元,上年结转90.51万元。

3. 支出决算。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3412.8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34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减少率47.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各项支出严格政策规定执行。

三、      部门绩效目标

(一) 部门绩效总目标

确保县城区安全供水、供气,对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以及供水、供气管网延伸建设。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目标1、保证县城区的正常供水、安全供水,全年完成供水服务约1000万吨,计划新增供水户约1800户,计划新建供水主管网建设90公里、支管网315公里。

目标2、负责城乡燃气行业的执法和全县燃气行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及燃气项目审批;全年计划完成新增燃气入户2000户,新建城区供气管网约50公里。

目标3、每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全年预计拨付污水处理费约2200万元,全年完成污水处理约1645万吨;指导、督促城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四、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检查财务工作、服务窗口实地考察、发放工作调查问卷及与工作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了各项评价。

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供水入户及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新增用户1800户,实际已完成1417户,完成全年计划的78.22%,已完成城区主管网建设82公里,农机公司、老公安局、公安局南院宿舍、文化局院落、科技局、工业园安置小区、和谐家园等供水管道铺设7.6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50.67%。

2.供气入户及供气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新增用户2000户,实际已完成2106户,完成全年计划的105.3%,已完成城区主管网建设14公里,小区的供气管道铺设 43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14%。乡镇燃气主管网建设80公里,庭院管网20公里。

3.污水处理费支出情况

全年共拨付污水处理费2144.14万元,处理污水1300.74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79.07%,其中:桃源县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658.59万元,处理污水844.35万吨;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890.6  万元,处理污水237.25万吨;桃源县陬市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594.95万元,处理污水219.14万吨.县污按全年实际处理量拨款,二污和陬污按BOT协议拨款。

六、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够。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仅为843.91万元,实际支出为918.72万元,用其他项目资金弥补基本支出74.81万元,虽然年中预算进行了调整,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建议财政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打足预算。管理处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管和验收,确保全年工作指标如期完成。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xls

市政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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