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报告公开

来源:桃源县路灯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9-03-27 15:36 【字体: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一般性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路灯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为城市路灯的管理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县城内路灯的设计、安装、亮化、维护与管理。

  )机构设置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维修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路灯管理站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路灯维护等专项资金。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路灯管理站2019年收支总预算848.11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84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58万元,占16.34%(经费拨款122万元,占88%;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16.58万元,占1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9.53万元,占83.66%。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51.19万元,增长170.67%,主要是增加了路灯电费项目支出、春节亮化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84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1万元,占19.82%;项目支出680万元,占80.18%主要包括经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50万元(其中:路灯维修项目支出35万元,路灯安装项目支出50万元,春节城区主干道亮化项目支出120万元,路灯电费项目支出400万元,沅水西岸风光带一期维护费45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仓储租赁费15万元,路灯智能系统维护费1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62.19 万元,增长174.53%,主要是增加了路灯电费项目支出、春节亮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58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03.58万元,占74.74%;项目支出35万元,占25.2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3.58万元,增加15.08%。公用经费减少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增加2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绩效工资。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0.42万元、津贴补贴25.24万元、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具体详见附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及特殊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项目支出

2019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修支出,无其他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决算减少1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019本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万元,较上年减少6.85万元,减少了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人数11人,内容为对路灯维护维修的一线职工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预算经费1万元;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预算经费1万元;无举办节庆活动的预算安排。

政府采购情况

2019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4(路灯维修车辆)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县路管理站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4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1万元,项目支出6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路灯站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桃源县路灯站2019年绩效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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