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建设、城乡规划、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构件、勘察设计、规划勘测设计等工程咨询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实施办法,参与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拟订及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建设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报批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调度、巡察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项目备案等工作;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及其相关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报监、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县地城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城市配套费的征收。负责全县商品混凝土生产的监督管理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的审批。
4、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权限,负责全县建筑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建筑材料试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等类别资质的申报、审查、审批和发证认证工作。指导全县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相应中介机构资质的申报、审查、审批和发证认证工作。
5、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和报批工作,指导县城城区市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的报批工作。
6、承担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从业资格;负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监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与国际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地下管廊、城市桥梁、城市路灯、城市排涝等工作。参与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8、指导全县城乡风景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行业管理;指导县城区绿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及其建设管理。
9、负责建设市场、建设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路灯、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10、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筑市场行政检查、日常巡察和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及违法查处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等级的确认;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11、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和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村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12、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利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3、负责制定全县建设人才的培训规划,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组织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广城乡规划先进技术,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城乡规划学会工作;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规划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14、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参与汇总编制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和统计报表;指导、监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建设经费的使用;对县本级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初审;指导和检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单位,下属有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3个(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桃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桃源县路灯管理站)。局机关共设14个股室站队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建筑业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法制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人防工程和信息保障站、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城建档案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危房改造办公室、后勤股。原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人防办,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局,本套预算报表数据包含其预算费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质安站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又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也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专项资金的拨付。
1、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3029.7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66.8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4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补助640万元,其他收入1266.9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44万元,增长8.05%,主要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是质安站非税收入增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764万元,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减少。
2、支出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0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28万元,项目支出1511.5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619.82万元,增长了20.45%,主要是由于原下属独立核算单位质安站及机构改革人防办并入,增加了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59.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1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支出,全部为专项商品和服务15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7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8万元,因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及下属二级机构质安站财务并入我局,增加了费用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32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6万元,其他支出3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6.72万元,增加65.8%,因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及下属二级机构质安站财务并入我局,增加了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18万元,增加26%。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6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59万元,工程类预算65万元,服务类预算1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28万元,项目支出1511.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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