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对县本级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对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监督。
3.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对管辖范围的财政金融、行政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及外资管理运用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或专项调查,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组织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实施。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法制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环保资源审计股、经贸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下设二级机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处。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审计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县审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80.03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80.0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43.5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上级补助20万元,其他收入219.6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6.4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11.75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37.62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8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1.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07万元,住房保障3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内部审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23.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7.31万元,下降18%。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0 台,其他车辆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县审计局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88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03万元,项目支出2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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