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15:56 【字体:

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

8、“三公”经费表

9、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0、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11、基本-工资福利

12、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13、基本商品服务

14、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15、基本个人家庭

16、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17、一般工资福利

18、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19、一般商品服务

20、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21、一般个人家庭

22、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23、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24、专户

25、专户(政府预算)

26、经费拨款

27、经费拨款(政府预算)

28、专项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畜牧渔业(畜牧、兽医、渔业、草原、饲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畜牧渔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转变生产方式、资源合理配置;指导畜牧渔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指导畜牧渔业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依法承担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4、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的管理。

6、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7、承担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承担动物、动物产品(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8、承担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9、拟订畜牧渔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渔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

10、按照权限监督管理畜牧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法制股、畜牧水产股、医政股、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股、科技信息股,下设9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桃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桃源县饲料工作办公室、桃源县渔政管理站、桃源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站、桃源黑猪资源场、桃源县鱼苗鱼种场。本单位预算部门只包括局机关本级,故只有一个预算单位。本单位共有编制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1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4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再就业援助对象9人,遗属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畜牧兽医水产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又包括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水产发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资源保护及渔政执法等专项经费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畜牧兽医水产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020.95万元。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2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72万元,包括经费拨款91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万元,(其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万元,罚没收入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0万元,其他收入702.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14万元,增加2.23%,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6.81万元,增加3.01%,其它收入增加17.33万元,增加2.53%。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数202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72万无,包括经费拨款917.1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0万元,其他收入702.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1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6.81万元,其它收入增加17.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020.95万元,全部为农林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98.82万元,占总支出的54.3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55万元;项目支出752.58万元,占总支出的37.24%,主要为农林水专业项目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69.55万元,占总支出的8.39%。支出较去年增加44.14万元,主要是专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54.37%;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45.63%;主要用于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水产发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资源保护及渔政执法、对下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专项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畜牧兽医水产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0.06万元,主要是因为近两年畜牧业行业功能加强,上级对我们的工作要求有很大提高,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指导性的接待预算稍微提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8万元,因为本单位今年无公务车,故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运行费及维护费支出以及公务用车的购置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总体减少7.94万元,减少了22.0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14.33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3.31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交通费25万元、维护费6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24.75万元、精准扶贫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39.27万元等,较上年对比,增加68.22万元,增长27.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维护费以及将精准扶贫列入此项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减少7.94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5.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畜牧兽医水产局无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82万元,项目支出922.13万元,对下属单位的补助支出169.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渔政执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1).xls

2019预算三公经费.xls

2019年预算表格(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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