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9-07-15 15:57 【字体:

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自然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管理乡镇社区自然保护区域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为具有行政职责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财务科、资源保护科、资源开发科;下设机构4个,其中派出机构3个,即沙坪分局、西溪分局、落马洞分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生态环境研究所(非独立核算会计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局机关统一编制部门决算。年未实有在编人员32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b9e5fefd454c44229d70d1e3b998af4d.png

4ee97781319445d9ab15c1eee1932201.png

dfb5d9162a7844e5a4df0c9e557aa877.png

2a20a03399cb4e43951d4bbc1d4664e4.png

41df9be9607743f0ac726ca0698cdbb1.png

e41c59c9ac3148fe8395891fe2533b14.png

6eb53fd47dec4398abef5a3256b19324.png

2d54b0c06dd043449e18c1ab6934c923.png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1942.72万元,决算支出1353.68万元,年末结余58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期项目尚未开展完成。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争取到国家林草局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资金,该项目必须验收成功后2018年才能争取新的项目。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总收入194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2.31万元,占总收入的40.27%。上年结转1160.41万元,占总收入的59.73%。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总支出1353.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07万元,占总支出的23.20%;商品和服务支出496.38万元,占总支出的36.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71万元,占总支出的2.49%;基本建设支出458.87万元,占总支出的33.90%;其他资本性支出50.65万元,占总支出的3.74%。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942.72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53.68万元,年末结余589.0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争取到国家林草局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资金,该项目必须验收成功后2018年才能争取新的项目。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53.6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1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争取到国家林草局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资金,该项目必须验收成功后2018年才能争取新的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总支出1353.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07万元,占总支出的23.20%;商品和服务支出496.38万元,占总支出的36.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71万元,占总支出的2.49%;基本建设支出458.87万元,占总支出的33.90%;其他资本性支出50.65万元,占总支出的3.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3.56万元,决算数为194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的争取到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34.2万元,支出决算34.2万元,完成预算的额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5.2万元,支出决算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19.68万元,支出决算1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的争取到位。

        6、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554.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78.6万元,完成预算的230.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期项目开展进度与年初预计有偏差。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8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07万元,占81.20%;商品和服务支出39.02万元,占10.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71万元,占8.71%。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决算支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费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无公车购置费)。完成预算的99.71%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1万元,减少1%,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25万元,占71.63%,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占28.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3489人次,共25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车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万元,年末结余1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详见附件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9.0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转。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开支陪续费为0.35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教育与gis的培训。人数为5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决算金额4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4万元,工程支出210.7万元,服务支出21.6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以上均为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该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乌云界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整体自评(1).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