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2 16:12 【字体: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编制、申报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建设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调度与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做好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评估及前期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提出及实施稽察工作计划和稽察报告的审核、上报及整改通知的下达;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综合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稽察特派员管理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于20063月份成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的二级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稽察股、工程管理股。现核定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本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166.76万元。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5.5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六大会战”项目导致其他收入减少139.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六大会战”项目导致支出减少139.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1万元,占90.67%;住房保障支出5.71万元,占9.33%。全部为基本支出,未安排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2.54万元绩效工资12.79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2万、水电费0.3万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9万元,下降4.18%,主要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控运行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5万元,主要内容是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次数3次,培训人数6人。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有车辆1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计划,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计划。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6万元,项目支出77.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注:预算公开表格中最后一张表。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县重点办预算公开表格(1).xls

县重点办“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重点办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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