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例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禁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涉林案件,确保桃源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不发生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其他林业行政案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控火源,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各项火灾指数在控制数内。预防的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扑火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内设3个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刑侦治安队
负责查处全县涉林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3、法制办公室
负责法制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培训;承担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和案件审核工作;指导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森林公安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森林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11.56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11.5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6.18万元,其他收入199.3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6万元。相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2.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较2018年增加26.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他收入则减少9.81万元,实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适当减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相比2018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了实现全面脱贫贡献力量,我局组织了18人对43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主要以发展产业、易地搬迁、社会保障兜底等方式进行帮扶,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物资等。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92万元,住房保障31.33万元。相比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1.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0.32万元,住房保障0.63万元。只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0.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83.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改革科研、法规宣传、 部门预决算编制、财政监督检查、非税收入稽查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7.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以及机关大院后勤服务、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3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2.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13.02万元、绩效工资118.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5.87万元、住房公积金31.33万元,其他工资及福利支出31.33万元。
2、项目支出: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65.3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以及专项整治行动。运行维护专项7.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以及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以及设备维修等事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县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预算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67万元,下降3%,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基本运转保障支出按标准统一压减,机关维修(护)费的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3台,应急专用车辆1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纳入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74万元,项目支出90.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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