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
3、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
4、组织实施全县性基本数据统计。
5、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等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法规督察股、综合核算股、桃源县城乡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民调中心、联网直报指挥中心二级机构。桃源县统计局属行政单位,现有编制名25(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6人),退休12人,借调4人,劳务派遣和临时聘请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桃源县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统计局本级部门预算,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收入为经费拨款和其他收入。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19年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27.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7.72万元,其他收入270.0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收入总的增加99.2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27.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引起;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2019年项目经费增加72.09万元,主要是新增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27.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94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9.29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72万元,占70.6%,项目支出105万元,占29.4%。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52.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2.79万元、津贴补贴59.72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等公用经费,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县住户调查、民情调查、贫困监测和小康监测等方面。其中: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面;全县住户调查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收支调查方面;民情调查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的民调工作方面;贫困监测和小康监测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监测和小康监测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统计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30.94万元,比上年减少8.52万元,减少21.6%,其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进一步地压缩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县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减少了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县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统计局没有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纳入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3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注:30张表中的最后一张。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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