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收入决算说明
3、支出决算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
2、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4、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编制办核定,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内设股室8个,下属5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8年决算编报。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法制股、计划财务股(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政测绘管理股、开发物业管理股(行政许可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棚户区改造政策指导股,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下属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漳江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陬市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桃花源管理站、桃源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白蚁防治所。
2018年决算仅包括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下属机构无独立的财务核算。
三,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8855.4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 | 84.21 | |
三、事业收入 | 3 | 161.02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 | 12.61 |
四、经营收入 | 4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17 | 2709.29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18 | 4276.24 | |
六、其他收入 | 6 | 19 | |||
7 | 20 | ||||
8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9016.45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7082.3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3886.6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5820.77 |
12 | 25 | ||||
总计 | 13 | 12903.12 | 总计 | 26 | 12903.1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 |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9016.45 | 8855.43 | 161.0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4.21 | 84.2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61 | 12.6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73.86 | 473.86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04.48 | 243.46 | 161.02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834.20 | 834.20 | ||||||
2120811 |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 29.00 | 29.00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6263.00 | 6263.00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466.00 | 466.00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400.00 | 400.00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0.48 | 0.4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61 | 48.6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 |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7082.35 | 890.28 | 6192.0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4.21 | 84.2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61 | 12.6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73.86 | 473.86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97.23 | 270.51 | 126.72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834.20 | 834.20 | |||||
2120811 |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 29.00 | 29.00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975.00 | 975.00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3331.08 | 3331.08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466.00 | 466.00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430.07 | 430.07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0.48 | 0.4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61 | 48.6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7992.2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863.2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 | 84.21 | 84.21 | |
3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7 | 12.61 | 12.61 | |||
4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18 | 2548.27 | 1685.07 | 863.20 | ||
5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19 | 4276.24 | 4276.24 | |||
6 | 20 | ||||||
7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855.43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6921.33 | 6058.13 | 863.2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3886.67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5820.77 | 5820.77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3886.67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12742.10 | 总计 | 28 | 12742.1 | 11878.9 | 863.2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四、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016.45万元(国家专项资金7963.68万元),比去年减少63.29%(国家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5.43万元,比去年减少63.13%;事业收入161.02万元,比去年减少69.58%。2018年支出7082.35万元,比去年减少71.62%(国家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90.28万元(人员经费820.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0.05万元),比去年增长18.35%;项目支出6192.07万元, 比去年减少74.05%(国家专项资金减少)。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减少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减少和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
(二)、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01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5.43万元,占总收入的98.21%;事业收入161.02万元,占总收入的1.79%。
(三)、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70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28万元,占总支出的12.57%;项目支出6192.07万元,占总支出的87.43%。
(四)、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855.43万元,比上年减少63.13%,主要是住房保障资金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1.33万元,比上年减少71.67%,主要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和其他住房保障性支出减少。
(五)、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1.33万元,比上年减少63.13%,主要是住房保障资金的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1.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4.23万元,占11.33%;商品服务支出70.05万元,占1.0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17万元,占6.10%;基本建设支出4306.08万元,占62.21%;其他资本性支出1338.80万元,占19.3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中棚户区改造支出4165.28万元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900.55万元。
(六)、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基本支出85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7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七)、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额38.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61万元;公务接待费17.8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9.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85(其中购置其他公务用车11.9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与2017年度“三公”经费减少1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组团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一辆支出1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7.86万元,接待批次189年批次,接待人数1276人次。
(八)、关于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3.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63.2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32.87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房屋测绘,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动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绿色防治工作,提高白蚁防治的技术含量,计划白蚁防治预防施药面积40万㎡,白蚁灭治0.95万㎡;加强国有公房、廉租房的安全排查和日常维修维护管理,计划投资140万元对漳江房管所和陬市房管所的危旧国有公房及廉租房进行维修改造,计划投资80万元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完善配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计划棚户区改造面积565580㎡,改造户数4341户;加强对租赁补贴发放对象的资格审核,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50万元,发放租赁补贴户数1500户。单位基本支出,控制在847.95万元之内,其中“三公”经费控制在58.82万元内,项目支出按项目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19084.9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5万元,其中办公费5.52万元;印刷费2.12万元;邮电费1.34万元;水电费4.94万元;差旅费2.86万元;物业管理费4.78万元;维修费3.12万元;培训费1.79万元;公务接待费9.53万元;劳务费4.23万元;工会经费9.58万元;福利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90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20.4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258.4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采购货物22.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2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白蚁防治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按中国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棚户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2、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3、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公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4、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为解决城城镇低收入者、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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