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农村经济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拟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规划,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业务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经营管理,指导全县基层社改革、发展建设,履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参与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制定实施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利用社有资产,指导供销系统组织、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股室7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统计股、合作指导股、安全保卫股、监察室、信息服务中心。有编内在职职工21人,劳务派遣2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7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供销社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1.79万元,占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424.37万元,占54%。2019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140.66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107.39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增加3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增加供销社综合改革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786.16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743.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40.66 万元,增加21.8%,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供销社综合改革体系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1.79 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79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84万元。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指供销社综合改革体系建设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桃源县供销社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61.79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0.66.增加2.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正常增长。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 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8 万元,主要是装修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我单位共有车辆 0 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61.79万元,项目资金拨款1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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