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6 17:46 【字体: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 算表(附表格)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二、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 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拟定全县农民教育培训长、中、短期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办法和标准,对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进行督导考核。

3、负责协调和督促全县涉农部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监督和统计全县涉农培训资金。

4、开发农民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农村成人学历教育进行规范化管理。

5、整合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办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股、培训股、财务股。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报表.XLS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注:以上部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总收入158.95万元,比2017年增加31.87万元,增长25.08%,主要是农民教育培训费用的增长;总支出155.9万元,比2017年增加27.13万元,增长21.07%,主要是教育培训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末决算总收入158.9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收入56.63万元,占总收入的3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0.56万元,占总收入的6.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1%;农林水支出收入84.12万元,占总收入的52.92%;住房保障支出收入6.04万元,占总收入的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末总支出15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划分:教育支出57.63万元,占总支出的3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万元,占总支出的6.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3%;农林水支出80.07万元,占总支出的51.36%;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占总支出的3.8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7.63万元,占总支出的3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万元,占总支出的6.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3%;农林水支出80.07万元,占总支出的51.36%;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占总支出的3.8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年初预算数155.9万元,支出决算数155.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16万元,占比90.31%;公用经费8.28万元,占比9.69%。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74.96万元(基本工资31.04万元,津贴补贴4.2万元,奖金8.18万元,伙食补助1.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万元,基本医疗缴费5.12万元,住房公积金11.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奖励金14万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8万元(办公费1.63万元,印刷费0.53万元,劳务费1.55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其他费2.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8.31万元,为年初预算10.8万元的76.94%,较上年减少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3.6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反四风”的精神和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成果,与上年相比减少0.8 万元,减少18.2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反四风”的精神和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成果。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3%,较年初预算少0.0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车辆运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成果,与上年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14.05 %,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车辆运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占43.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1万元,占56.68%。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7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30人,主要是学习考察、迎检、业务交流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万元,主要是下村开展培训活动租用车辆费用支出。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155.9万元,其中项目绩效70.46万元。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18年我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构建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我单位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原则、范围、程序、指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具体规定要求,为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的开展是实现财政项目评估与财政支出政策评估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我单位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围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三)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把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我单位今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将我单位“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以及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分别科学合理编制《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把绩效指标逐一予以细化和量化。

(四)提升绩效运行监控

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按月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完成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对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18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万元(办公费1.63万元,印刷费0.53万元,劳务费1.55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其他费用2.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是其他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国有资产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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