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水利局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18:06 【字体:

桃源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桃源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xls

桃源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桃源县水利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1、部门职能职责

桃源县水利局是政府组阁的行政职能局,主要职责是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人畜饮水安全。

2、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水利局属行政单位。现有编制72名(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45名),实有在职人员64人,退休64人,借调6人,临时聘请人员2人,遗属14人。车辆编制3台,实有小车1台。

桃源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13个,包括:

桃源县漳江垸水利管理委员会;

桃源县车湖垸修防委员会;

桃源县陬溪垸修防委员会;

桃源县木塘垸修防委员会;

桃源县白洋河水轮泵站;

桃源县西溪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王家湾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九龙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三里溪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田河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戈尔潭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两河口水库管理所;

桃源县会人溪水库管理所;

其中4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编140人,实有人员127人,下属差额拨款单位核编306人,实有人数183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包括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河长制、防汛物质器材、对附属单位补助等专项支出。

水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水利局年收支总预算5592.98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559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5.46万元,占52.4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57.52万元,占47.52%。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38.66万元,减少4.09%,主要是下属单位自然减员。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559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74万元,占20.68%;项目支出4436.24万元,占79.32%。主要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366.38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7.54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436.24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38.66万元,减少4.09%,主要是下属单位自然减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5.46万元,支出包括: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366.38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7.54万元,医疗保险76.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3.5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211.66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37.41万元,增长8.8%,主要是增加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增加64.37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漏预算附属单位共用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0.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66.4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11.66万元,全部为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河长制、防汛物质器材、对附属单位补助等专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县水利局“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4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基本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县委党校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县水利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3万元,下降0.63%。其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情况。货物采购为微型计算机15台,总计10万元;打印机15台,总计5万元;防汛三石1581吨,总计185万元。本年无服务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水利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防汛工具车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无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共52项为184.47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县水利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5.4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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