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看守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看守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看守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看守所的主要职能是担负着全年近1000名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和武装看守任务,主要任务是:1. 全面推进看守所“正规化建设”, 大力推进警务勤务模式改革。2. 防止在押人员逃跑、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保障监所绝对安全。3. 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工作规定》,为公检法各办案部门、各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4. 全面实施监所医疗专业化、社会化,保证在押人员身心健康,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5. 提升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配侦工作机制,提高配侦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破案、打击犯罪社会效益最大化。6. 推进教育感化工作,探索教育感化的有效方式,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7. 深入推进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向社会开放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看守所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管教室5个、监巡室、前收押室、后收押室、劳动生产办、财务室、后勤保障室,没有二级机构,现有政法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车辆编制4台,实有小车2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44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21万元,占86.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0万元,占13.57%。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比2018年预算增加48.15万元,增加10.88 %。增加原因为桃源县看守所现租住在常德,增加了办案成本。
(二).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44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21万元,占88.92%;项目支出49万元,占11.08%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442.21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56.19万元,占35.32%;公共安全支出227.94万元,占51.55%;住房保障支出17.71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7万元,占9.13%。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48.15万元,增加8%,增加原因为桃源县看守所现租住在常德,增加了办案成本。
(一).基本支出:桃源县看守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37.5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桃源县看守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9万元,全部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看守所专业医疗支出29万元及在押人员公用消耗20万元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8.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1.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桃源县看守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37.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15万元,增加8 %。增加原因为桃源县看守所现租住在常德,增加了办案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0.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8 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桃源县看守所共有车辆 2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 1台,其他车辆 1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桃源县看守所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84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二部分:桃源看守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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