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
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征收办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预算单位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7、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征收办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征收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政府拟征收项目的房屋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把关;负责筹集、使用和参与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工作中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具体规定;
2、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3、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4、代本级人民政府拟房屋征收决定;
5、组织公开抽签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6、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7、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
8、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9、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参加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工作中所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案件;
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征收办内设科室3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股,勘查股,安置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征收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0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56万元,占17%,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97万元,占3%,其他收入320.01万元,占80%。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18.95万元,主要是去年预算时其他收入未统计准确。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40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4万元,占26%;项目支出295万元,占74%。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8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18.95万元,主要是将征收拆迁专项经费中评估费等相关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6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1.51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1.63万元,占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6万元,是因为有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5.9万元。
1、基本支出:县征收办2020年基本支出6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0.75万元、津贴补贴2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万元、住房公积金6.1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6-1、6-2、6-3.
2、项目支出:县征收办2020年没有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5.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县征收办基本支出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7.6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0.4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还有就是用征收拆迁专项工作经费列支与该项工作相关的公用支出。
2、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报表中未体现,拟召开20次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征收办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县征收办整体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53万元,其中: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整体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53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县征收办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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