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征收办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预算单位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征收办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研究制定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相关政策。
3.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4. 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5. 会同县国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管理工作。
6.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征收后土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7. 负责全县征收补偿资金的筹措、管理、安排和使用。
8. 负责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9.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我办设主任室、书记室、综合股办公室、勘察股、安置股,下设机构根据征收项目而定,目前下设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指挥部。
2. 人员情况:县编委为我办核编10人,我办目前工作人员为13人,我办在编10人,聘请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征收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9万元,其他收入8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4.31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1.5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16万元,主要是增加征拆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1.5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4.39万元,占96 %;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占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9.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36.54万元、绩效工资23.43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2万元、等公用经费,具体情况详见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2.0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52万元,主要征收拆迁工作中评估费,法律服务费方面;行政运行支出0.4 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拆迁工作的差旅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7%,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20次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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