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22:40 【字体:

目录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三公”经费预算表

七、附件----预算公开套表

桃源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5人、组织人事股3人、计划财务股3人、科教质量股3人、基层监督管理股3人、农机监理股11人及下属三个二级单位(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12人、农业机械化学校11人、农业机械化技术监督检测站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2726.38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2726.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47.90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92万元,省级项目收入1971.5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 3.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2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72.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87万元,住房保障43.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3.66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82万元,占去年支出预算27.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68.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60万元,我单位为完成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任务及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专项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其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农机具购置户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1500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专项工作经费69万元(省级补助14万元、县级补助55万元)、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含工本费)55万元、农业机械实地免费检测工作经费16万元,对农机合作社的作用补助420万元。以上项目主要用于我县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实行全免费服务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55.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2万元,下降 1.5 %,下降原因: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无变化,主要是继续推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执法专用车辆1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7.9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表(2019)(1)(1).xls

预算公开表格(2019)(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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