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表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司法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3个直属单位(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湖南省桃源县公证处、县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28个基层司法所。
本单位现实有在编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19人,再就业援助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司法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上年结转、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类别功能科目。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5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1万元,其他收入93.00万元,上年结转245.9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37.9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72.75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45.9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80.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53.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39.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5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37.94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24.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3.6万元,其中,共安全支出1181.74万元,占9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1万元,占3.19%;住房保障支出70.65万元,占5.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9.6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86.02万元、津贴补贴326.78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8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建设、其他司法支出(三调联动、维稳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运行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3万元,上升0.6%,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换置一台警车25.00万元,剔除购车费比上年压缩19.0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万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项目11.5万元),拟召开三类会议,人数2500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社区矫正或人民调解等专项业务工作布置会;培训费预算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万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项目22万元),拟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监管、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等,人数3500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预算金额1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3%。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拟新增配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报废执法执勤车辆一台。预算新增配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6万元,项目支出17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在30张表中最后一张。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可预估但尚未确定具体金额的财政拨款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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