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建局 2020年部门预算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表
(五)预算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二十六)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二十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二十八)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二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十)“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3、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县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权限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权限内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县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6、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县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县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管理。
14、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县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全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5、组织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县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17、组织、指导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城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18、承担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用等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
19、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20、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单位,下属有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局机关共设15个股室站队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办公室(法制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合署办公)、人防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城建档案馆、危房改造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立核算的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局机关。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又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也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专项资金的拨付。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2739.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84.2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1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6.0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补助1040万元,其他收入265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90.45万元,减少9.58%,主要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311.9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0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73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5万元,项目支出1067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42.47万元,增长了9.38%,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防办并入,增加了费用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444.5万元,减少了29.4%,主要是工程费用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83.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5.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15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支出,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1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机关厉行节约,缩减了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0.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75万元,增加3.45%,因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我局,增加了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8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65万元,工程类预算165万元,服务类预算2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我局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73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5万元,项目支出1067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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