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0 15: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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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10、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5、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8、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招商信息,制定和实施招商信息的获取、研判与包装、报送、统计、报备以及统筹机制。

2、负责招商政策的起草与统筹,招商政策的解读与发布,咨询与回复。

3、负责督办招商项目的落地,招商项目奖励扶持政策兑现以及招商引资工作救助机制,组织和承办以县人民政府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组团参加的各类招商促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重大招商项目落地,牵头组织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长期跟进战略投资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县编委办核定事业编制11名,到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人数10名,县招商中心内设4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部、党建工作部、招商联络部、投资促进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招商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县招商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专项(桃商、德商恳谈会;一、二、三、四季度签约会;外出考察与招商活动;粤港澳大湾区活动;成立商会)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1年县招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总收入513.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6.22万元,占20.69%。其他收入407.17万元,占79.31%。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40.33万元,减少7.28%,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8.6万元(较上年增加36.85%),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6月新成立的,2021年增加了工作人员,所以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减少68.93万元(较上年减少14.48%),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支出预算。本部门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51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39万元,占58.71%;项目支出212万元,占41.29%。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40.33万元,减少7.28%,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33万元(减少3.62%),原因厉行节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12.03%),原因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39万元,较上年减少40.33万元(较上年减少7.28%),原因一是疫情因素,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万元,占4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万元,占1.82%;卫生健康支出4.17万元,占0.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8.76万元,占54.30%;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占1.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301.39万元,占58.71%;项目支出212万元,占41.29%。

 1、基本支出:县招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9.79万元,工资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31万元、绩效工资23.70万元等(详见附表),奖金18万元(详见附表),养老保险9.34万元(详见附表),行政单位医疗4.17万元(详见附表),其他保险0.99万元(详见附表),伙食费补助5.52万元(详见附表),职业年金4.64万元(详见附表),信房公积金9.12万元(详见附表)。2021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33万元(较上年减少3.62%),原因一是疫情因素,过紧日子;二是厉行节约要求资金从紧。

2、项目支出:县招商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招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桃商、德商恳谈会费用65万元;一、二、三、四季度签约会费用60万元;外出考察与招商活动42万元;粤港澳大湾区活动5万元;成立商会4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县招商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县招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167.8万元,较上年减少32.32万元,减少16.15%,主要原因是:1、存在疫情因素,减少相应活动;2、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县招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110万元减少了5万元,减少了4.5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县招商中心会议费预算数为1万元,拟召开招商洽谈会、项目准入座谈会等会议,参与人员为投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商中心相关负责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66.6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培训费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招商的特殊性,所以要进行相关礼仪培训、招商技能培训、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等。培训费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招商工作越来越专业化,所以要加强招商干部职工的技能培训,二是招商工作需要对干部职工进行相关礼仪培训,三是疫情好转,所以要加强干部职工的各项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县招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2021年的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采购额占100%。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减少8.5万元,减少14.91%,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摘商中心共有公务用车0辆(无公务用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县招商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纳入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9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桃商、德商恳谈会65万元;一、二、三、四季度签约会60万元;外出考察与招商活动42万元;粤港澳大湾区活动5万元;成立商会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2).xls

桃源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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