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编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编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编办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桃源县编办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政策和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协同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事业编制总额。
(二)机构设置
县委编委办为正科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名,下属机构编制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2020年县编委办实有在职人员5人,机构编制事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5名。(另有提前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2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03万元,占68.76%。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2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6万元,占86.25%;项目支出31万元,占13.75%。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55.03万元,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4.63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12.41万元,占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5.9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万元,人员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
1、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8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
2、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机构编制史》编印费及机构编制、改革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县编办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55.03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了15.99万元,上升12%,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调入工作人员。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减少1.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相对于2019年减少了1.5万元,减少原因是倡导国家的厉行节约政策,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3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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