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格)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二、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拟定全县农民教育培训长、中、短期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办法和标准,对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进行督导考核。
3、负责协调和督促全县涉农部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监督和统计全县涉农培训资金。
4、开发农民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农村成人学历教育进行规范化管理。
5、整合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培训股、财务股三个股室,核定编制8人,现有在编人数6人,退休人员7人。
三、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本级。
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注:以上部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1.92万元。比2019年相比减少40.94万元,下降30.81%,主要是减少了省级示范性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资金及干部抚恤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2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1.9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2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6.5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2.27万元,占总收入的2.47%;农林水支出收入59.79万元,占总收入的65.04%;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21万元,占总收入的3.4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65万元,占总收入的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91.92万元,包括本年支出88.87万元,本年末结转结余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2万元,占78.24%;项目支出20万元,占21.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9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0.94万元,下降30.81%,主要是减少了省级示范性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资金及干部抚恤费等拨款收入。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92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与2019年相比,减少40.94万元,下降30.81%,主要是减少了省级示范性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支出及干部抚恤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91.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87万元,本年末结转结余3.05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6.75%;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占总支出的2.55%;农林水支出56.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85%;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占总支出的3.6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5万元,占总支出的0.7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晋级调资;二是绩效奖金支出有所增加;三是工会活动经费较预算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68.87万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6万元,占比85.17%;公用经费10.21万元,占比14.83%。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57.83万元(基本工资18.39万元,津贴补贴12.74万元,奖金8.05万元,伙食补助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8万元,基本医疗缴费2.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9万元;住房公积金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3万元(生活补助0.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万元(劳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2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上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27.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事项和频次及接待标准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34万元,减少59.2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工作用餐较上年减少;二是疫情原因减少了接待频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2020年未列入预算,租用平台公务车辆费用财政直接扣减指标,本年扶贫及下乡培训工作频次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7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01人,主要是迎检、业务联系交流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计91.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5万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88.87万元,其中基本绩效68.87万元,项目绩效20万元。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规范资金使用原则、范围、程序、指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具体规定要求,为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2.重点围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3.把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我单位今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将“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以及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把绩效指标逐一予以细化和量化。
4.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对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万元,其中劳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末,固定资产价值1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固定资产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取得的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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