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桃源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7-19 10:31 【字体:

2020年桃源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桃源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桃发【2019】1号文),桃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以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国土资源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用地保障工作。

(1)积极组织用地报批。全年已上报54个项目共2555.5亩用地,其中已批回45个项目共2068.2亩用地,9个项目共487.3亩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入窗在审,确保了一大批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2)有序推进征地拆迁。今年共实施了中医院、官新高速等78个征拆项目,完成征地1650亩,调查拆迁户298户,签定补偿协议179份,支付各类补偿款1.3亿元,为项目落地和土地供应提供坚强保障。

2、土地储备经营工作。

(1)土地收储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已批准实施的2020年土地储备计划,收储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今年共新增储备土地750亩,其中新征储备土地322亩,收购存量国有土地428亩。

(2)土地收益情况。全年成功推市储备土地14宗486.7亩,成交价款8.13亿元,实现利润7.3亿元。同时积极为几大国有投资公司提供融资抵押物,全年共挂牌土地76宗2770亩,成交金额64.5亿元,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资源保护工作。

(1)落实占补平衡。今年已确认新增耕地指标3232亩,另有1291亩新增耕地指标已上报省厅待确认,2786亩旱改水指标已完成施工待验收,2862亩旱改水项目已立项待实施,确保了我县的耕地占补平衡。

(2)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全年共实施6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全县22个乡镇、224个村,面积4422亩,确认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4160亩,为经营性土地报批提供保障。

(3)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成功申报架桥镇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试点,国家级试点待批复,目前正在开展前期方案编制工作。

4、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积极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已基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正在进行方案编制;完成《桃源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等14个专题研究,正在进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等3个专项规划编制;6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171个村庄规划年度任务已形成编制成果,其中梨树垭和龙家嘴村庄规划被评为全市村庄规划优秀案例,占全市5个优秀案例的两席,并作为常德市村庄规划编制优秀案例报送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5、执法监察工作。

(1)落实卫片执法整改。持续对2020年前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 2013-2018年存量违法用地已整改106宗、545.29亩,整改率80.3%;2019年度违法用地已整改16宗、323.72亩,整改率83%。

(2)狠抓案件查处。今年来,开展各类执法和动态巡查1411次,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3件(其中土地案件32件,矿山案件11件),结案37件,收缴罚款251万元,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8件,拆除违法建筑1处,责令复垦违法占用的耕地5.6亩,切实保护了土地资源。

6、“月清”三地工作。

(1)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今年省厅下发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221.6公顷(含桃花源71.88公顷),通过一宗一策研判,采取招拍挂、划拨供应等方式,除桃花源外已全部完成处置。

(2)闲置土地方面处置。今年省厅下发我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83宗62.27公顷,我局通过一宗一策研判,逐宗拟定具体处置方案,已处置73宗59.54公顷,处置率95.6%。

(3)违法用地整改。今年2-10月累计接到省厅下达的违法用地处置任务7宗、44.9亩,截至目前已处置到位6宗、43.9亩,剩余1宗正在组织拆除。

7、矿山整治工作。

(1)编制砂石土矿规划。完成《桃源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至2025年)》编制,我县规划砂石土矿19个,其中:建筑石料类13家、砖瓦类6家,待省厅批复后执行。

(2)开展矿山关闭退出工作。全县共需关闭退出矿山42家,已办理30家矿山的采矿权注销登记。

(3)开展采矿权新设的前期工作。启动对观音寺东风石灰矿、热市镇太平寺村白云岩矿、理公港镇杨公桥建筑用灰岩矿等3家拟新设大中型采矿权矿区的地质勘查工作。

(4)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全县共有52家矿山需开展生态修复,已对4家矿山启动矿山环境生态修复整治。

(5)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已完成1家绿色矿山建设,另有1家已完成80%建设任务。

8、权益保障工作。

(1)窗口服务。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业务1341件,核发“一书三证”308本,核发不动产证书证明29247本,办理不动产查询业务5324宗;全面压缩办结时限,各类登记业务办结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4小时以内,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办即结;全面优化办理程序,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所有登记业务只要资料齐全,都只需跑1次即可完成;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在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开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便民服务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零跑趟”; 通过省级大集中数据共享交换方式,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向县住保中心开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用于保障性住房的信息查询,减少群众跑路次数。

(2)地灾防治。积极向上级争取国家投资搬迁避让资金和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今年共争取国家投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个、避险搬迁项目1个,投资金额910万元。加大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力度,全年共开展排查巡查200余次,建立地质灾害巡查档案120份,发放“两卡”3000份,发送风险预警600余次,安全转移群众20户56人。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地灾隐患易发点的动态,做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 

(3)信访维稳。全年接待来信来访59件次,其中非法占地11件、规划管理30件、征地拆迁1件、不动产登记11件、非法采矿3件、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3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理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47件,均按时按要求办结;办理涉法涉诉案件25起,均已全部审结,确保了全县自然资源大局稳定。

9、重大专项工作。

(1)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外业调查232124宗,权籍调查率100%;登记发证208059宗,登记发证率100%,位于全省前列;正在进行内业整理和数据建库,确保按时完成数据汇交。

(2)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将6个“问题楼盘” 56栋房屋4961户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已完成星欣园、商城、垣景公寓、桃花源商业步行街等问题楼盘1045户不动产证办理,桃花源里(一期)、广德荷苑等问题楼盘正在按要求推进。

(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国家、省里对我县分二次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164137个,为全市之最。对此,我局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整治工作。9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暨技术培训会,制定了我县“农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并迅速启动外业摸排工作。目前已完成所有图斑摸排和数据录入工作。

10、综合管理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共邀请县纪委领导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课3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廉政意识。组织干部职工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和《拒收拒送红包礼金礼品承诺书》,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积极配合县纪委设立阳光执法观察点,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机关聘请了阳光执法观察员和特邀监督员。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重大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认真清理、深入分析,并研究制订防控措施。

(2)党建工作。一是紧抓意识形态工作。将开展意识形态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重要内容,研究并制定《中共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狠抓党的组织生活。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作为本年度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升党委、党支部班子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上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截止目前,共召开机关党委会议13次、支委会95次、党员大会36次、组织生活会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4次,党组织书记上党课1次,支部上党课12次。三是丰富学习载体。积极用好 “学习强国”“智慧党建” “我的常德”等新载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在全县“学习强国”挑战赛决赛中荣获三等奖。

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文明创建、综治维稳、财务内务、信息宣传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共41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40个。事业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7个,自收自支机构2个。共有8个职能股室、13个二级机构和2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现有人员237人【其中在职人员194人(含自收自支人员17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9人,遗属人员4人。】

(二)决构成算单位。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本级以及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整理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以及桃源县征地拆迁事务所。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900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85907.27万元,减少68.77%,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0年度支出总计3900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85907.27万元,减少68.77%,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641.3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95.21万元,占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6.11万元,占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596.7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216.96万元,占8.79%;项目支出33379.83万元,占91.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009.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85907.27万元,减少68.77%,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009.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85907.27万元,减少68.77%,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43%,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53.35万元,增减少24.59%,主要是因为整理中心职能划转后,以前年度项目基本已完工,无新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96万元,占1.86%;卫生健康(类)支出103.17万元,占1.18%;节能环保(类)支出0.92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支出99.05万元,占1.13%;农林水(类)支出40万元,占0.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219.35万元,占93.93%;住房保障(类)支出90.99万元,占1.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13万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6.5万元,决算为162.96万元,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初预算为85.01万元,决算为103.17万元,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81万元,决算数为50.75万元,部分项目实施中,待支付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311万元决算数为72.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土空间编制、乡镇、村庄规划等项目刚实施,暂无支出;

5. 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土地整理项目(项)年初预算为766.1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功能科目改变,并入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功能科目内。

6.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年初预算为52067.51万元,决算为9719.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减挂钩项目、18和19年县级占补平衡等项目正在实施中,未验收,暂无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0.37万元,支出决算为90.99万元,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物支出(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0万元, 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5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7846.10万元,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土地成本支出未编入年初预算,已经在年初预算编制中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56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29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67.0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29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67.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9.12万元,减少1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2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0个、来宾5100人次,主要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规划管理以及单位综合事务中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我单位无公车编制,没有配备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7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88万元,项目支出27410.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23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规模。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3.8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召开会议25余次,涉及人数4000余人,内容为卫片监察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等各类业务安排会议以及党建学习、全局综合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会议,用于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和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标准控制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开支培训费22.7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参加培训人数500余人次,内容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地理测绘信息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通过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掉了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1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87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xls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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