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3、进行工伤保险事故的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5、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6、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参保单位费率调整的建议。
7、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对全县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报销医疗费用,落实相关待遇。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征缴股、工伤调查与待遇支付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待遇股等五个股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就是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重点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 238.06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 5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212.96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0.1万元,下降8.6%,主要是因为是单位绩效奖金标准未出来,预发的基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06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12.9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2.96 万元,占 89.46 %;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指标结转25.1万元,占 10.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 2.1 %,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0.1万元,下降8.6%,主要是因为是单位绩效奖金标准未出来,预发的基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3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9.46 %,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 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万元,占95.32%;卫生健康支出 4.05万元,占 1.9%;住房保障支出5.91万元,占2.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6.26万元,支出决算为 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2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结转及新冠肺炎引发的疫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保险费有享受国家减免政策。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4.0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43.8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7.53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69.1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2.47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 32.13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 32.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0.64万元,减少 13.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2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82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78个、来宾816人次,主要是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41.61 万元,降低37.57%。主要原因是:基本运转保障支出按标准统一压减。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本单位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 0万元;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3.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 %。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
已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0〕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20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20年本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除主任办公室外下设了综合股、征缴股、工伤调查与待遇支付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待遇股等五个股室,负责基金征缴、工伤待遇支付、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
我单位到2020年底止,编制人数14人,在编人员11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三支一扶1人,再就业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退休人数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职能职责是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按规定核定和支付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总支出238.0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4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15万元,年度结转25.0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66.22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万元,增长11.03%,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 266.22万元,比上年增减加26.45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238.06万元。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 266.22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万元,增长11.03%,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266.22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万元,增长11.03 %;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38.06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收入实际完成238.06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2.1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 238.06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2.1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020年,本部门支出212.96万元,比上年增加26.37万元,上升14.13%;变化的主要原因:开展驻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人员经费完成 143.82万元,比上年减少8.59 万元,减少5.64 %,变化的主要原因:年度绩效奖金未载满;公用经费完成69.15万元,比上年增加34.73万元,上升100.9%,变化的主要原因:开展驻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
行政运行 | 0.45 | 0.19% |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 0.15 | 0.06% |
事业运行 | 75 | 31.51%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41.54 | 59.4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96
| 4.6%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4.05 | 1.7% |
住房公积金 | 5.91 | 2.48% |
合 计 | 238.06 | 100% |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
行政运行 | 0.45 | 0.19% |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 0.15 | 0.06% |
事业运行 | 50.18 | 21.08%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41.27 | 59.34%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96
| 4.6%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4.05 | 1.7% |
住房公积金 | 5.91 | 2.48% |
指标结转 | 25.09 | 10.55% |
合 计 | 238.06 | 100% |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2020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64万元,下降13.36%。减少原因是按上级要求,本着节约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
目标2:基金足额征缴。
目标3: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1、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今年我们继续把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
2、加强征管,稳步扩面,坚决完成市局下达的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和基金征收任务。做好高危行业、建筑业等单位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机关单位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力争达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接到财政局通知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经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后,形成本绩效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96分,评价结果为“ 优”。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我单位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4 | ||||
过程 | 61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5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8 |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6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9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单位:人、万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14 | 15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三公经费 | 5.46 | 15 | 4.82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5.46 | 15 | 4.82 |
项目支出: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公用经费 | 34.42 | 109.14 | 69.15 |
1.办公经费 | 8.73 | 25.03 | 18.74 |
2.水电费 | 0.84 | 3 | 0.32 |
3.差旅费 4.会议费、 5.培训费 | 0.9 0 0 | 5 5 2 | 6.55 0 0 |
政府采购金额 | —— | 18.1 | 0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制订了厉行节约制度,包括公务接待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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