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1-07-19 17:10 【字体:


 


2020年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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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大队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指挥中心、交通安全股、车辆管理股6个股室;下设机构9个,即事故处理中队、漳江中队、郑家驿中队、漆河中队、陬市中队、龙潭中队、三阳中队、茶庵铺中队、二里岗中队、大队自设机构3个,即盘塘执勤室、低速载货汽车管理办公室、牛车河执勤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3915.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20万元。2020年支出3811.39万元,结转和结余104.47万元。2019年收入3978.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59万元,2020年收入比2019年收入减少63.13万元,减少1.61%;2019年支出3934.79万元,2020年支出比2019年支出减少123.40万元,减少3.24%。主要是冠状肺炎爆发,疫情影响,非税收入减少,各方面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7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1.6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支出3811.39万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27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8.77万元,占2.7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75万元,占总收入3.3%,执法办案支出109.75万元,占2.88%,其他公安支出3253.37万元,占总收入85.3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20万元,占总收入的2.3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53万元,占总收入1.79%,住房公积金支出60.75万元,占1.59%。

2)按经济科目分类,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4.80万元,占总支出的58.37%;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44万元,占总支出的37.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2万元,占总支出的0.83%;资本性支出118.43万元,占总支出的3.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915.8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3.13万元减少了1.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政策,收入减少。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915.8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3.13万元减少了1.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政策,各方面开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811.39万元,比上年支出3934.79万元,减少12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81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69万元,占总支出的69.59%,项目支出1158.70万元,占总支出的30.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5.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其中:主要原因是今年乡镇补贴增加,工资调标,加强精准脱贫攻坚扶持力度、加大了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正科级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为3542.4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1.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警衔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提高,军转再就业人员,辅警工资调整,补付了几名辅警医保,加强了精准脱贫扶持力度,加大了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48.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53万元,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指标下入行政单位医疗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81元,支出决算为6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指标下入行政单位医疗指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万元,与预算持平。人员增减变动小,严格按照财政下达指标数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6.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辅警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39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4%, 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6.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72%,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7.49万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少40.83万元,其中原因是疫情影响,缩减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支出与预算一致,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为近两年都没有安排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16.74%,与预算相比减少了83.2%,2019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4.75万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少8.39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以及新冠疫情爆发人员外出交流机会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完成预算的86.13%,预算相比减少了13.86%,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92.74万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少32.4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3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6.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6万元,占9.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30万元,占90.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5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15人,主要是学习考察、外县单位来桃源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要接待费为武陵、鼎城、安乡、澧县等交警大队来桃源学习交流、办理案件等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4万元,主要是11台执勤执法车辆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及年检费支出,换购了2台执法执法车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检查财务会计工作、窗口实地考察、发放窗口工作问卷调查及与工作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了各项评价。我队按文件要求,随即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专项支出评价,工作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我队自评得分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39.60万元增加56.57万元,增加16.65%,主要原因是学习新的工会文件后,加大行政补助收入。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元,由于疫情影响,减少会议,培训费4.3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警衔晋升,以及部分民警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2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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