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9 17:50 【字体:

   

第一部分 市场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场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建立于2000年3月,2000年3月由桃源县工商局体制改革分流人员组成。

1.经营管理市场资产、市场内物业管理、市场规划、开发、维修。

2.负责市场内治安、消防、卫生等日常服务。

3.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咨询和其它服务。

4.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手续费提成和其它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5.全面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业务股,下设机构6个:荷花农贸市场、漳江农贸市场、新河桥农贸市场、东街临时农贸市场、果蔬临时批发市场、桃源商城。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截至2020年底,核定事业编制127人,实有121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另有退休人员44人,遗属7人。单位负责人:龙成。地址:浔阳街道荷花农贸市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72.7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2.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93万元,减少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国有农贸市场设施维修。

2020年度支出总计972.7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93万元,减少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国有农贸市场设施维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0.65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75万元,占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03.90万元,占22%;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3.64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870.84万元,占94%;项目支出52.8万元,占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6.7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1.23万元,减少1%,主要是因为农贸市场维修项目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6.7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1.23万元,减少1%,主要是因为农贸市场维修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3万元,减少1.5%,主要是因为农贸市场维修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6.7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63万元,占75.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2万元,占9.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6万元,占3.7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8万元,占5.89%;住房保障支出39.54,占5.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6.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人员经费列入了该科目,而决算时,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人员经费列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37.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人员经费列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而决算时,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人员经费列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3、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情况与决算的结果大体相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情况与决算的结果大体相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5个、来宾785人次,主要是日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更新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参会人数0人次;开支培训费0万元,参加培训人数0人次;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评价等级为“优秀”;

农贸市场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评价等级为“优秀”;

已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9:2020年度市场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报告(1).doc

附件8:2020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市场服务中心).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