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2020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省、市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农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
(七)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六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加挂法制股牌子)、计划财务股、科技质量股、监督管理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股(对外称桃源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组织人事股(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下设三个二级机构:桃源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桃源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桃源县农机技术监督检测站。与上年比较填报单位没有变化。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单位本级以及三个二级机构:桃源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桃源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桃源县农机技术检测站。
第三部分 桃源县农机事务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189.5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16.8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464.78万元,增长27.21%,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新型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具到了周期换新、购买农机具数量增长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加大。
2020年度支出3189.5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47.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1333.82万元,增长78.09%,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新型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具到了周期换新、购买农机具数量增长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7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07万元,占24.49%;项目支出2296.74万元,占75.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189.5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16.8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464.78万元,增长27.21%,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新型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具到了周期换新、购买农机具数量增长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加大。
2020年度支出3189.5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47.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1333.82万元,增长78.09%,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新型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具到了周期换新、购买农机具数量增长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3.81万元,增长43.85%,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新型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具到了周期换新、购买农机具数量增长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加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1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2万元,占19.44%;卫生健康支出21.44万元,占0.70%;农林水支出2923.22万元,占96.10%;住房保障支出30.72万元,占10.1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3.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4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90.9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退休及调进调出变化。
2、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19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2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新型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具到了周期换新、购买农机具数量增长较大、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加大。
3、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实核算与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92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0.2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去年对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预算的89.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执法职能剥离一部分到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局,与上年相比减少4.26万元,减少2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执法职能剥离一部分到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局,与上年相比减少1.72万元,减少34.47%,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2万元,占76.6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7万元,占23.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98个、来宾771人次,主要是全县乡镇农机安全员与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工作人员来我局办理相关工作及省市领导来我局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主要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农机牌证管理机具管理类支出,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0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见附件(第五部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8.44万元,减少9.20万元,降低7.16 %。主要原因是:单位执法职能剥离一部分到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局。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万元,用于召开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布置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开支培训费0.96万元,用于开展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与台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相关政策与台账、系统录入与审核报送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2020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农机化水平稳步增长
一是全县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逐步改善。截止目前全县农机总量16.1013万台,总动力103.59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增加1313台,1.73万千瓦。
二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县拥有省级现代合作社76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家,示范社1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
三是全县农机化作业水平不断提升。水稻机械化耕整作业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达99.4%,比去年提高了0.5%;机械化收获作业率达99.3%,比去年提高了0.1%。水稻机插率达38.8%,比去年提高了4.1%,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1.19%,比去年提高了1.46%,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19%,比去年提高了13.86%。
(二)农机安全成绩斐然
一是强化责任机制,制定了《2020年农机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实施方案》,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二是开展农机年度审验,检验中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程序,按照“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见机、见人、见证“三见面”,全年共检验拖拉机1192台,新注册拖拉机358台、收割机198台。三是开展变型拖拉机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县共摸排变型拖拉机顽瘴痼疾隐569台,通过近八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县569台变型拖拉机顽瘴痼疾全部清零,其中补检变形拖拉机20台,灭失或强制报废并注销号牌的变形拖拉机549台,报废淘汰率达87.57%,超额完成了省、市专项整治办下达的整治任务。通过各种整治行动和执法打击,全县农机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安全形势逐步好转,全年未发生一起人员死亡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三)科教推广规范高效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有序,年初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桃源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了《湖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做到及时受理,应补尽补。全县共受理补贴申请1207份,受益农户735户,补贴机具1312台,总补贴额1791.2181万元,其中报废更新补贴为59.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745.3421万元。二是农机推广效果明显,年初制定了农机推广工作方案,旨在大力提高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分别在漳江、陬市、枫树、泥窝潭和木塘垸等乡镇举办水稻机插机抛现场推广演示会7次,推广插秧机有序抛秧机70台。举办新进补贴机具评价演示三次,分别是湖北天池机械股份公司生产的茶叶烘干机,湖北国炬农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清洗打蜡机,山东省潍坊市昱坤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拖拉机。三是农机培训紧跟时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升机手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结合农机集中检验,全年培训农机操作手1987人次。
(四)农机服务成果丰硕
一是开展农机指导和服务。3月份成立了农机春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开展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协调督促农机经销商备足农机设备及其零配件,保障春耕生产。2月20日新华社记者对我县春耕生产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下半年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对全县农机受灾情况开展摸排和统计,积极指导农户抗灾减损。为减少受灾损失,及时与农业保险机构沟通协调,把农户损失降到最低。二是积极指导和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培植培育农机合作社,全年新建现代农机合作社1家,评选省级示范社1家,申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家。三是狠抓精细农业,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中提出的:“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农业“百千万”工程和“六大强农”行动升级版,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水平,加强农机推广服务”要求。2020年为提高全县水田产出能力,积极向省厅申报了水田深翻耕试点县项目,实施面积4万亩,改浅耕为深耕,改旋耕为翻耕,改变稻田耕层变浅影响水稻产量和稻米镉超标的局面。同时,实施深翻耕水田保持了土壤的湿润度,粉碎还田的秸秆和杂草经过腐烂发酵后会增加土壤的有机肥,为来年粮食增产增效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党建责任明显增强
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为促进全县农机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一是抓责任担当,促党建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新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履责常态化机制。 二是抓学习教育,促素质提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推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干部参与率100%,活跃度100%。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30 余次,既凝聚了人心,又得到了洗礼。三是抓制度建设,促作风改进。制定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广泛开展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评选了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全系统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着重整改2019年度县委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交办的问题,大力提升本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六)疫情防控全力以赴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民的生活,面对疫情,县农机事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临危不惧,主动请缨,牢固树立“舍小家为大家”的思想,积极参与全县的疫情防控,在入户摸排、陬市高速出口防控卡点、康多利油脂有限公司、深水港社区和桃纺天富小区等疫情防控中率先士卒,逆风而行,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农机力量。
(七)脱贫攻坚用心用情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人以下的剪家溪村、牧马口村派出驻村联络组。在原有14名帮扶干部的基础上另外调配了17名干部作为充实帮扶责任人,分别在杨溪桥镇蔡家塘村、剪市镇十字路村和玉皇殿村等3个村帮扶贫困户113户。自全县开展“大战一百天,打赢收官战”战役以来,每名帮扶责任人不求回报不讲价钱,克服困难深入走访,摸排问题协调汇报,为贫困户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认真履行“八包”职责,真正做到了用心用情帮扶,为全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决胜之战、收官之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意识形态明显改善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定期进行研判,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正面宣传。制定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和中心组学习内容。
三是强化舆情监控,保障网络安全。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占领宣传主阵地,在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实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严格报送程序,把好舆论宣传“出口关”。
(九)法制建设明显提升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党委议事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督查督办”。成立了县农机事务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实施。将法律法规学习列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带动“绝大多数”,强化法制教育。开展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活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实行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服务;结合农机业务工作培训,认真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宣传,定期举办新驾驶人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营造全体农机人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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