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监督实施护林防火、保护动植物资源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为目标。
2、负责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3、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生态环境破坏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的生态破坏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科室2个,分别是: 办公室综合股(加挂规划财务股)、自然资源保护股(加挂政工人事组织股),2020年末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
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第三部分 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收入11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1万元)。上年结转11.16万元,总计122.47万元。由于我单位是2020年才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未单独编制部门决算,因此,与2019年相比,收入的增长净额与增长率均无可比性。
2020年当年支出120.86万元,结转下年1.61万元,总计122.47万元。同于我单位是2020年才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未单独编制部门决算,因此,与2019年相比,支出的增长净额与增长率均无可比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收入11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1万元,占当年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1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万元,占60.28%;项目支出48.00万元,占39.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收入11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1万元)。上年结转11.16万元,总计122.47万元。
2020年当年支出120.86万元,结转下年1.61万元。总计122.47万元。由于我局2019年未单独编制部门决算,因此,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增长均无可比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100%,同于我单位是2020年才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未单独编制部门决算,因此,与2019年相比,支出的增长净额与增长率均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占3.90%;卫生健康支出1.81万元,占1.50%;节能环保支出13.9万元,占11.50%;农林水支出97.76万元,占80.89%;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占2.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缴费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1%;
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1%;
3、节能环保支出-生态保护支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9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18.43%;
5、住房社科部支出-住房公积金2.6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2%,包括基本工资18.05万元、绩效工资12.23万元、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12.39万元、伙食补助2.04万元、其他工资及福利支出5.14万元、奖励金0.15万元。公用经费2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38%,主要包括办公费2.91万元、印刷费0.52万元、邮电费1.35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4.52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2.63万元、劳务费0.98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3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减少了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3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客46批次,20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初向财政申报了整体绩效申报表,将绩效目标及产出、效益指标进行细化,制定了专项实施保障措,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年终完成了绩效目标设定,经综合考评绩效评价得分95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5.33万元相比减少2.47万元,减少9.75%。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湖南桃源望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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