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1-28 08:11 【字体:

湖南桃源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编制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各项管理制度,行使湿地公园管理职能。

3、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利、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工作。

4、实施湿地公园的功能建设,组织实施开展湿地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5、规范湿地公园的旅游秩序,组织开展观光旅游。

6、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资源开发股、宣传教育股、保护管理股等四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12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09.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万元;农林水支出27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4.65万元,主要是减少湿地修复费用、公务租车、购买扶贫物资等开支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7.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占7.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8万元,占4.63%;农林水支出167.51万元,占80.87%;住房保障支出14.88万元,占7.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7.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租车费用),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考虑到各项工作与上年相比只增不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50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湿地公园社区共建共管。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3万元,项目支出101.9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 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一)公开表格

(二)“三公”经费公开表格(附件)

(三)政府采购公开表格(附件)

 

(湿地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xlsx

(湿地公园)2021政府采购表.xls

        (湿地公园)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湿地公园)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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