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桃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部门预算支出表
4、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表
8、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3、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6、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
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联合性团体,归口县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了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的正当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培养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妨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章、规划和计划,对有事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七)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直属事业单位(桃源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个股室(办公室、康复股、宣教就业股、维权股、组联股)。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2人(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残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8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2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00万元,其他收入515.75万元,上级收入拨款311.2万元,上年结转139.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02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医保缴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83.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8.02万元,主要是残疾人项目支出增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83.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58万元,占 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71.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12.3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经费拨款安排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
(2)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1041万元,其中:残疾人康复经费142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经费372万元;残疾人体育经费55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经费472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311.2万元,其中: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100万元;辅助器具适配经费20万元;精神病人送药经费20万元;残疾人托养经费44.4万元;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经费50万元;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经费33.8万元;残疾人阳光增收培训及后扶物资经费30万元;残疾大学生及高中生助学经费13万元。
(4)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515.75万元,其中: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项支出515.75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139.42万元,其中:残疾人康复经费11.68万元;残疾人特困救助经费30万元;残疾人助学经费10.06万元;残疾人动态更新经费6万元;残疾人办证经费20万元;上年未结款61.6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99.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2万元,降低1.84%,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机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9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经上交县公车办,租车费用由财政统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5 万元,拟召开 2次 会议,人数 164 人,内容为全县残疾人工作年初布置会、残疾人工作年中督导会;培训费预算 4.09万元,拟开展 1次 培训,人数56 人,内容为 残疾人工作业务培训会 ;拟举办 1次 等助残募捐晚会,经费预算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38.4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7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68.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制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8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1.21万元,项目支出 1615.5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_(4090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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