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入
2.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 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 2021部门预算支出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4、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7、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招标采购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现有编制89名,其中医保局8个编,医疗事务中心81个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2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76人,退休9人。医保局下设了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管理股和医药价格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基金征缴、结算、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定运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财务股、结算中心和政务窗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包括医保局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桃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两个单位,全部纳入2021年医保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和专项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所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965.74万元。
1.预算收入
2021年预算总收入10965.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96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预算总收入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347.8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长36.09万元及专项资金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补助资金较上年增长110.78万元。
2.预算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6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56.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7.86万元,增长的主要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长36.09万元及专项资金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补助资金较上年增长110.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597.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04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9756.02万元,占9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55.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3.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9741.2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支出5498.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门诊及住院医药费支出
2、职工医保基金补助资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家庭病门诊及住院医药费支出
3、国有破产改制企业个人账户补助资金支出1158.0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破产改制企业个人账户补助资金支出
4、特殊人员医保统筹资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及六级以上伤残军人门诊和住院医药费支出
5、城乡医疗救助支付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支出
6、特殊医疗门诊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病门诊评估及工本费支出
7、智能审核平台费等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维护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桃源县医疗保障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195.77万元,增长1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5万元,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经费80万元及医保政策宣传费3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持平原因是在接待标准提高的情况,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同城不接待,一般公务接待尽量在单位食堂接待。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用于召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员大会,人数150人,内容为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激励机制及发放宣传资料费等。培训费5万元,拟开展基金飞行检查执法人员培训及新系统上线人员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执法程序培训及新系统如何操作办理业务培训资料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位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570.82平方米。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65.74万元。单位项目绩效目标4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549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0万元和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缺口1158.08万元)。具体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缺口资金绩效申报表.XLS
2021年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和离休干部医药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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