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交通工具密闭化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城市渣土处置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本中心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人教股、计财股、保洁股、车管股、设施股、费征股和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渣土管理办公室、垃圾处理中心等10个部门。实行多块牌子职责分工,一套人马综合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环卫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7803.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368.29万元,占4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5万元,占4%。其他收入4119.94万元,占53%。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461.13万元,增加46%,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51.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压减,其他收入增加2512.66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780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89万元,占13%;项目支出6776.34万元,占87%。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4.9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712.85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461.13万元,增加46%,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750万元,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4211.13万元,人员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城垃圾清运保洁外包人员经费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城垃圾清运保洁外包人员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8.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6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13.03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3246.48万元,占96.4%;住房保障支出46.62万元,占1.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51.53万元,下降1.5%,主要是垃圾厂生产运行经费以及环卫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县环卫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7.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2327.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绩效综治奖励、县城垃圾清运保洁外包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县环卫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0.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垃圾厂生产运行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环卫设施维护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护)及更新;环卫工人慰问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慰问支出;桃花大道延伸线及法治公园保洁经费48.35万元,主要用于桃花大道延伸线以及法治公园清扫保洁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县环卫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预算拨款151.85万元,其他收入预算拨款128.48万元,合计28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33万元,增长了14%,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院落维修打整、脱贫攻坚增加开支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县环卫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党支部和迎检动员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以及重大迎检动员调度工作安排;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垃圾厂以及城乡垃圾一体化专业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环保要求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县环卫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以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885.47平方米;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纳入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8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29万元,项目支出980万元(含垃圾厂生产运行经费800万元和设施维护费180万元两个专项绩效),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
环卫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xlsx
2021年度垃圾厂生产运行绩效申报表(环卫服务中心)(1).XLS
2021年度环卫设施维护绩效申报表(环卫服务中心)(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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