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8 10:50 【字体: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预算支出总表

10、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5、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8、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协调推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相关工作,为县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三)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对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六)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由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更名而来,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的二级机构,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实行岗位管理,暂不设置内设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核定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本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19.72万元。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7.7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6.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重点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重点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8万元,占9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万元,占6.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万元,占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6.66万元、津贴补贴15.07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1.57万、邮电费0.5万、差旅费1万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重点办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万元,上升6.51%,上升幅度不大,主要是因人员增加,部分运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增加0.6万元,基本持平,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计划参会人数90人,参加人员为全县各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内容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动员及部署会议;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参加次数为2次,培训人数为2人,内容为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7万元。其中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比重达到30%以上,货物类采购预算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有车辆0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计划,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2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桃源县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xls


2、“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xlsx

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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