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指本级,内设7个办室:办公室、研究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现有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含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22人,借调7人,退休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经费拨款、其他收入等。2021年年初预算数1397.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00.05万元,其他收入193万,上年结转204.63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180.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155.44万元,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拨款140.01万元、减少专项经费拨款40.8万元;减少上年结转218.37万元,增加其他收入1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9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0.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4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0.81万元,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140.01万元,减少项目支出4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9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19万元,占52.24%;公共安全支出628万元,占44.93%;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39.49万元,占2.8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7.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其中:专项商品与服务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专项、维稳处突、民调工作、平安创建工作、县城区社区网格员工作、重大维稳群体化解工作、扫黑除恶工作、见义勇为奖励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13.7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接待费、公车运行费的原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45.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57万元,减少0.7%。主要是减少了印刷费、差旅费和公车运行费的原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8万元,拟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人数 200 人,内容为总结2020年政法工作,部署2021年政法工作。培训费预算9万元,拟开展综治业务培训,人数 260人,内容为平安建设、矛盾化解,网格化管理。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委共有车辆1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委2021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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