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报告公开
2021年度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路灯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为城市路灯的管理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县城内路灯的设计、安装、亮化、维护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维修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路灯管理站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路灯维护等专项资金。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县路灯管理站2021年收支总预算948.41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94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06万元,占15.30%(经费拨款145.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35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3万元,占84.67%。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94.92万元,减少17.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收入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4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1万元,占17.44%;项目支出783万元,占82.56%,主要包括经费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原城建税安排路灯维修费4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743万元(其中:大桥、临街楼宇亮化设施维护费100万元,路灯电费400万元,路灯智能控制网络费、服务费20万元,小街小巷路灯改造、维护费20万元,沅水西岸风光带一期、二期、滨江公园亮化设施维护费48万元,仓库租赁费5万元,采购高空作业车30万元,春节城区主干道亮化费120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94.92万元,减少17.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教育0万元,占比0%;科学技术0万元,占比0%;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比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比0%;城乡社区支出137.6万元,占比94.9%;住房保障支出7.46万元,占比5.1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105.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路灯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的日常维护与维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4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以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对路灯维护维修的一线职工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预算经费0.3万元;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预算经费0.2万元;无举办节庆活动的预算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一台,预算1万元,路灯维修车辆一台,预算30万;工程类采购预算12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路灯管理站共有车辆4台,其中一般公务车辆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货币化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台,其他车辆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县路管理站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1万元,项目支出78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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