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预算支出总表
10、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5、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8、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是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批、概算等环节进行管理,主管价格和收费的综合经济部门。同时负责粮食安全存储(含县级储备粮)、质量监测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正科级行政单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对外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现有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规股、投资股、农村经济股、收费和价格管理股、粮食产业发展与科技股、粮食管理与物资能源储备股。
现有下属二级单位7个: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县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除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外,其他单位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全局共核定编制78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47名,实有在编人员69人,退休77人,遗属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
3、县产业发展事务中心
4、县价格认证中心
5、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6、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
7、县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6391.52万元。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39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281.1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38.87万元,主要是争资争项、重大项目前期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等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39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38.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争资争项、重大项目前期、固定资产投资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57万元,占9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占6.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1万元,占3.0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0.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300.76万元、津贴补贴170.29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4.72万、水电费4万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统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及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洞庭湖治理办公室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洞庭湖专项治理工作经费;粮食系统维稳及留守人员经费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系统维稳及下属基层粮站留管人员的工资待遇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7.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75万元,上升3.23%,上升幅度不大,主要是部分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及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22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2万元,拟召开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国有企业粮站工作人员及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培训,预算0.8万元;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动会议,预算1万元;拟举办文艺晚会,人数110人,内容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预算20.2万元。培训费预算4.5万元,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次数10次,参加培训人数为30人,内容为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72万元。其中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比重达到30%以上,货物类采购预算2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台。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计划,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39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52万元,项目支出49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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