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桃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05:00 【字体: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八、一般性支出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部门预算支出表

4、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10、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11、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分类)

12、部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分类)

1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分类)

15、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6、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8、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9、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对县本级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对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监督。

3.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对管辖范围的财政金融、行政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及外资管理运用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或专项调查,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组织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实施。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法制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环保资源审计股、经贸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重大项目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下设二级机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审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审计局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县审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935.45万元。

2021年度收入总计935.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4万元,减少2.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调减,经费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935.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4万元,减少2.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调减,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935.4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97.45万元,占63.87%,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占10.7%,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8万元,占25.43%。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21年年初预算数93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45万元,占72.21%,项目支出260万元,占27.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5.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4万元,减少2.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调减,经费减少

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5.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投资审计专项经费100万元、大数据审计经费50万元、审计专项经费50万元、重大项目审计经费30万元、行业专业审计经费3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减,经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减,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专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台,其他车辆主要是行政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

大数据审计及信息化维护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分;

审计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政府投资审计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已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6万元,比上年初预算数减少38.54 万元,降低14.6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支出减少

八、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相关会议召开;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未开展相关活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_(126001)审计局(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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