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直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等。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内设科室3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三个股室,下设乌云界、茶庵铺两个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事业运行经费专项(《统计年鉴》编印费、民调中心专项调查费、专项普查经费、城市年报统计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1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663.35万元。
1、上年结转12.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2.63万元,(经费拨款432.6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
3、其他收入预算118.72万元,主要为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业务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663.3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2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万元.
基本支出583.35万元,占87.9%;项目支出80万元,占12.1%。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8.24万元,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21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5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8.14万元,增加10%,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8.14万元,其原因是将10名辅警基本工资加入到一般公共预算内。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由于上年度增加一辆新执法车辆同时报废一辆相抵,大大减少了对车辆维护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4.63万元。
1、上年结转12.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2.63万元,(经费拨款432.6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63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406.36万元,占74.6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88万元,8.06%;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医疗12.05万元,占2.21%;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2.34万元,占5.94%;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应急管理支出50.00万元万元,9.1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76.72万元,增加17.7%,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0.58万元、人员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公用经费增加66.14万元,主要是21年办案项目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食品、药品、环保专项,因此办案费用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1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96.39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34.83万元,减少了26.54%,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2.2021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2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7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废一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减少。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禁捕专项行动部署会、维稳调度会、其他各类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1.47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当数6人,内容为警衔晋升、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经费;拟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5.21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469.21万元;罚没收入拨款126万元。2021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
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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