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度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办)是县委的综合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桃源县档案局牌子,对外使用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名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县委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县委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的重大活动。
2、负责县委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党和国家领导及省市领导来桃视察期间的接待工作。
3、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向县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4、负责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协调县委法律顾问服务相关工作。
5、负责以县委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把关,负责向市委报告本县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县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受理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审批。
6、负责县委及县委各部委办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归口审核和全县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统一报批、监督、实施。
7、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8、负责开展调研督查活动,提出完善决策、抓好落实的对策措施。
9、负责县委、县委办文件和县委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
10、负责上级、本级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机要件的传阅、传递和分发工作。
11、负责县委工作机关及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印章制发的规格、式样把关工作。
12、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13、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14、负责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和业务考评。
1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绩效评估工作。
16、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
17、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党委系统信息化、党政专用通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做好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电子公文系统安全推进、县直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前置审查工作。
18、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涉台工作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管理、检查、协调全县涉台工作,处理重大涉台事项;归口管理和指导涉台宣传、联络、交流和合作。
19、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外事、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
20、负责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县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1、负责县委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及本办的财务管理工作。
22、负责完成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组室有12个,分别是县委值班室、文秘和档案业务指导室、综调组、信息组、督查室(中共桃源县委督查室)、机要保密室、外事和港澳台事务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改革事务组、财经事务组、绩效管理组(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政工人事组、后勤组,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23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23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9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3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20万元,占9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3万元,占3.00%;卫生健康支出14.99万元,占1.21%;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39.33万元,占3.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78.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单位日常办公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保安物业、园林养殖维护、食堂保洁费用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安保、清洁、食堂等方面;核减后勤服务编制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人员待遇发放等方面;文明创建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工作等方面;县内日常会议经费缺口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县内日常会议使用机要业务会议新增会议费等方面;县委领导春节期间慰问一线工作人员费用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县领导两节慰问一线人员等方面;综治创建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创建等方面;财经办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财经办工作等方面;电子政务内网运行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等方面;对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对台专项工作等方面;绩效评估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评估工作等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办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深化改革办工作等方面;台属特困救助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台属特困救助等方面;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07万元,上升18.26%,主要原因是服务购买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6万元,拟召开县委全会、经济工作会、战略研究会等会议,人数3861人,内容为总结各单位工作、重大问题决策、战略研究等;培训费预算0.4万元,拟开展办公室工作业务培训、道德讲堂授课等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业务知识培训等;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3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65万元,项目支出35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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