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畜牧渔业(畜牧、兽医、渔业、草原、饲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畜牧渔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转变生产方式、资源合理配置;指导畜牧渔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指导畜牧渔业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依法承担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4、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的管理。
6、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7、承担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承担动物、动物产品(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8、承担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9、拟订畜牧渔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渔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
10、按照权限监督管理畜牧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部、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畜牧业事务部、渔业事务部、科技推广部、动物防疫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部。
下设九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桃源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桃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桃源县饲料工作办公室、桃源县渔政管理站、桃源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站、桃源黑猪资源场、桃源县鱼苗鱼种场。
本单位共有编制数57个,其中行政编制数17个,事业编制数40个,本单位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36人,离休人员1人,离休人员配偶1人;退休人员46人,再就业援助对象5人,遗属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涉及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由经费拨款及其它收入组成。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管理使用的事业运行经费(疫病防控经费、渔政执法经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3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6.45万元(经费拨款819.5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32.22万元,其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2.22万元,其他非税收入400万元;其他收入88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5.13万元,增加9.56%,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228.19万元,预算总支出2236.4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36.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1.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3.61万元,农林水211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5.13万元,增加9.56%,主要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648.03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452.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6.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6.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万元,占2.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1万元,占1.06%;农林水支出2113.87万元,占94.52%;住房保障支出47.08万元,占2.10%。具体安排情况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98.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8.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3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抚恤金、再就业援助对象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方面;公用经费313.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38.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防疫、检疫)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流调监测等方面;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瘦肉经检测、违禁药物检测等方面;禁捕退捕(渔政执法)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禁止电鱼毒鱼等方面;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下属单位困难补助3.66万元,主要用于对下属单位的困难补助等方面;养殖污染治理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的污染处理及相关设施建设等方面;桃源猪保种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猪的保种繁殖及规模化养殖支出等方面;桃源鸡保种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鸡的保种数量及保种纯度支出等方面;对屠管办补助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行保障等方面;对白洋河渔场补助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保障等方面;对黑猪资源厂补助支出8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机构的正常运行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2年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运行经费313.7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75万元,上升了4.58%,主要是基本运转保障支出标准增加,单位事业职能加强,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7.6万元,咨询费3.8万元,水费2.96万元,电费18.2万元,邮电费5.13万元,物业管理费12.36万元,差旅费13.76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87万元,党建经费9.6万元,老干经费18.33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乡村振兴费用13.2万元,福利费4.75万元,文明创建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0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全县禁捕退捕会议,每季度一次,全年共四次,人数约276人,内容为禁捕退捕等相关内容;拟召开动物疫病防控会议,全年约三次,人数约124人,内容为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与开展;拟召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会议,全年约四次,人数约376人,内容主要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内容与检查抽查安排;拟召开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会议,全年约两次,人数约79人,内容主要为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环节与流程安排等。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0万,拟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全年约两次,人数约126人,内容为基层动物防疫的时间节点及相关的操作流程及规范;拟开展基层农技工作推广工作者培训,全年约两次,人数为134人,内容为农技推广的各种渠道及相关的技术培训;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渔政执法船价值403.5万元。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置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29万元,项目支出1238.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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