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2-25 1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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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 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 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桃源县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是负责全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工作部门,是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共同管理的正科级机构,以县政府办管理为主,主管全县信访工作。

(一)职能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信访局内机构3个,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1人。所属单位0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办信网信复查复核股,所属单位无。

2、人员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财政供养总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雇佣人员0人,离退休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信访局本级

2、桃源县信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万元,其他收入251.8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3.44万元,主要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2021年没有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0.79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3.44万元,主要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支出2021年没有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79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2.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30.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8.63万元、津贴补贴28.73万元、资金26.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5万元、住房公积金10.89万元、其他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2万元等方面;公用支出42.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1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6万元、接待费8.08万元、公务交通费5.58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7万元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50.5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驻京驻长特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驻京驻长人员办公费及出差补助等方面;信访积案化解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内积案补助偿等方面;维稳特殊经费支出198.00万元,主要用于特护维稳、持情耳目、接访、信访困难户救助等方面,化解信访事项(上年结转)支出2.51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1万元,信访积案化解资金1.5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0.0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92万元,上升60.34%,主要是2021年缴入财政专户的项目资金--其他收入没有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0.0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标准提高。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0;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9万元,项目支出450.5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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