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桃源县统计局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2-26 15:09 【字体:

2022年度桃源县统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3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1、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3、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4、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桃源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

3、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

4、组织实施全县性基本数据统计。

5、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等。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法规督察股、综合核算股4个内设科室,桃源县城乡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为本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桃源县统计局属行政单位,现有编制21人(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人),退休14人,借调1人,劳务派遣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统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大幅减少了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07万元,卫生保健11.12万元,住房保障24.9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大幅减少了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35万元,占9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7万元,占3.89%;卫生保健支出11.12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24.99万元,占3.8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47.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5.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60.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设备维护费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97.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统计调查工作经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服务业、商贸业、建筑房产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方面;劳动力调查专项经费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月度劳动力调查等方面;全县住户调查专项经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收支调查等方面;民情调查专项经费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的民调工作以及民调设备的维护等方面;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经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煞尾工作等方面;粮食和畜禽监测工作经费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粮食和畜禽监测工作等方面;核减后勤服务编制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的不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0.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4万元,上升0.40%,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统计业务的不断扩展,办公用耗材不断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0万元,拟召开5次三类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乡镇街道农业报表会和四上单位企业统计员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2.00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四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和年报培训;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3万元,项目支出297.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统计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xlsx

统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xlsx

桃源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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