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度桃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3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1、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3、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4、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全县的党史、方志工作,承担县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研究总结桃源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和经验。
3.征集、整理中共桃源地方史资料,研究编写中共桃源地方史,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组织编修《桃源县志》、部门志、专业志、企业志和县志丛书,抢救整理全县各种旧志资料。
4.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发挥编史修志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审核涉及中国共产党桃源历史的重要文摘、书稿、照片,参与审核全县党史题材作品、重要展览、新建党史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5.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编修史志书籍进行业务指导、审核。
6.收集、整理、研究桃源地方文献和地情资料,编辑出版《桃源年鉴》。
7.组织指导全县党史联络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做好党史工作服务。
8.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委党史研究室实行岗位管理,不设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党史研究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即党史研究室本级预算。收入为经费拨款、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县党史研究室的事业运行经费专项(史志编纂、收集及整理工作经费、《桃源年鉴》编撰、出版印刷费用、县委党史联络组活动)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2年县党史研究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5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7.3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6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11.51万元,单位实有人数由上年度的5人减少为4人。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5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有人数由上年度的5人减少为4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41.34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占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1.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县党史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39万元,其中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9.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事业运行经费支出69.39万元,主要用于史志编纂收集及整理工作经费、《桃源年鉴》编撰出版印刷费用、县委党史联络组活动、党史正本三卷修改出版印刷经费、党史专题研究经费等。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8.4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7万元,项目支出69.3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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