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交通工具密闭化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城市渣土处置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本中心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财务部、质量评价事务部、车辆运营调度部、设施设备事务部、规费征缴事务部和垃圾分类事务部、渣土处理事务部、垃圾处理事务部10个部门。实行多块牌子职责分工,一套人马综合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810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9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1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4.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临时垃圾填埋场回挖处理经费新增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8108.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4.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临时垃圾填埋场回挖处理经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93.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3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占0.39%;城乡社区支出7647.2万元,占98.13%;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占0.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2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6.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4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67.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071.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车辆更新经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新购压缩式垃圾车和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等方面;更换红岩、青林垃圾站设备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新购两台垃圾挤压设备等方面;环卫工人慰问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慰问支出等方面;环卫设施运行维护费支出180万元,要用于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护)及更新等方面;火车站广场保洁费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火车站站前广场清扫保洁等方面;垃圾厂生产运行经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垃圾清运承包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垃圾清运等方面;蓝天保卫战调度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雾炮车降尘作业等方面;临时垃圾填埋场垃圾回挖处理经费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垃圾填埋场垃圾回挖处理等方面;南区垃圾站公厕建设经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城南区垃圾站公厕建设等方面;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备用场建设支出31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备用场建设等方面;桃花大道延伸线及法治公园保洁清洁支出48.35万元,主要用于桃花大道延伸线及法治公园清扫保洁等方面;武陵大道保洁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武陵大道清扫保洁等方面;乡镇垃圾站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垃圾站维修(护)费等方面;行吊垃圾站改造升级经费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两座行吊站的升级改造等方面;一体化办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一体化办办公、下乡督导差旅等方面;渣土消纳场运行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渣土消纳场建设奖补资金等方面;县直单位定额补助175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垃圾清扫保洁外包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24.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8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机关院落维护费和扶贫支出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党支部和迎检动员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以及重大迎检动员调度工作安排;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垃圾厂以及城乡垃圾一体化专业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环保要求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拟不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0.9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55.9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9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1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7万元,项目支出7071.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环卫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2022年度垃圾厂生产运行绩效申报表(环卫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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