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度桃源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3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1、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3、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4、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桃源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管理城市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系统建设、绿地管理与维护、绿化工程设计。本单位现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1人,退休人员18人,再就业援助1人,零就业3人,劳务派遣2人,遗属1人。实有机动车辆5台。
(二)机构设置。根据县编委办核定,中心内设股室5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股室5个,分别委办公室、财务室、养护股、监察股、技术股。所属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绿化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49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7.1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了11.0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了66.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491.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7.15万元,主要原因是抗旱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91.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万元,占2.32%;卫生健康支出4.98万元,占1.01%;城乡社区支出463.1万元,占94.23%;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占2.44%。支出较去年增加77.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3.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40.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原城投安排城区绿化养护费8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绿化养护、苗木栽种等方面;沅水西岸风光带绿化养护费68万元,主要用于沅水西岸风光带绿化养护、苗木栽种等方面;南区行道树绿化养护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南区行道树栽种、绿化养护等方面;桥头公园御景园小游园果蔬市场绿化养护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桥头公园御景园小游园果蔬市场绿地规划、绿化养护等方面;桃源火车站广场绿化养护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桃源火车站广场绿化养护等方面;武陵大道绿化养护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武陵大道绿化养护等方面;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绿化养护等方面;乡村振兴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单位运行经费4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上升3.7%,主要原因是保障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养护人员技术培训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对养护工人进行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会议;拟召开年终养护工作总结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对一年一度绿化养护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取得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做梳理总结;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单位技术骨干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绿化养护技能培训、提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针对绿化养护知识和技能进行专题讲授和现场实操示范;拟参加市园林服务中心组织的园林技术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园林绿化修剪技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等培训;拟参加市园林协会组织的技术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园林绿化树木的栽植及养护措施等培训;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7万元,项目支出2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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